注意事項 |
(1) |
中古機械及產品請務必翻新,因中國禁止台灣進口中古產品。 |
(2) |
不同類別產品請勿混裝,否則海關將以最高價(稅)處理。 |
(3) |
成品類產品、精密及大型機械請提供產品型錄、圖片、說明書、廠牌、型號、用途。且
務必以條狀木箱釘製,以便海關查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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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4) |
大陸各地常下大雨、貨物於內陸派送時容易受潮。故出貨時請客戶自行於紙(木)箱內外用透明塑膠袋做好防水處理。易碎物品請自行加強包裝並於外箱貼上紅色易碎品貼紙識別。以免發生損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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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5) |
勿將發票及有貨價之貨單置入貨件內。 |
(6) |
單一貨件不得超過10噸,基本收費20公斤。 |
(7) |
仿冒品、違禁品、(宗教、色情書刊及光碟)、動植物等不受理報關。 |
(8) |
客戶托運貨品務必如實申報,若申報不實海關要求補稅及扣關情事客戶自行負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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